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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国外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作者:爱缘好孕
来源:原创
发表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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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现行户籍政策,在哈萨克斯坦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回国上户口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材料要求,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一、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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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认定
根据《国籍法》,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未取得外国永居权,孩子在国外出生时可自动获得中国国籍。若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无外国永居权,孩子可直接落户;若一方有外国永居权,需确保孩子未加入哈萨克斯坦国籍(如未办理该国护照)。
二、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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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证件
- 孩子:哈萨克斯坦出具的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需经中国驻哈使领馆认证)及 中文翻译件(国内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盖章)。
- 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旅行证(孩子需持 中国旅行证 入境,而非外国护照)。
- 非婚生育情况说明(需书面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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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材料
- 亲子鉴定证明:司法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若生父/母无法到场或材料不全)。
- 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需到户籍地计生部门缴纳,并保留收据(金额因地区而异)。
- 户口通知书: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确认孩子国籍资格。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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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认证
在哈萨克斯坦办理出生证明的 使领馆认证,回国后翻译并公证。 -
申请户口通知书
持父母证件、孩子旅行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 出入境管理局 申请《办理户口通知书》。 -
户籍登记
- 到父母一方户籍地派出所提交材料,填写《入户申请表》及非婚生育说明。
- 若孩子满3周岁,需额外提供二寸免冠照片及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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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落户
材料经派出所审核(通常需1-2周),通过后即可登记户口。
四、注意事项
- 国籍冲突:避免为孩子申请哈萨克斯坦护照,否则可能无法落户。
- 时间限制:建议在入境后 30日内 办理户口登记。
- 地区差异: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充村/居委会证明或额外调查,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
五、特殊情况处理
- 父母一方失联:若生母/父不配合,可通过司法亲子鉴定单方申请落户,需提交情况说明及DNA报告。
- 无出生证明:需通过亲子鉴定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建议提前联系户籍地公安机关或专业服务机构(如涉外户籍代办),确保材料完整性和流程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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